济宁刑事辩护律师姜明祥在线:怎样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05 10:20) 点击:82 |
济宁刑事辩护律师姜明祥在线:怎样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关押处所等;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有关告知事项。 特别关注:检察院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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