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的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14 11:37) 点击:118 |
新《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的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新《劳动法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法》对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情况在第二十八条中也作出了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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