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姜明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用人单位会如何逃避对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14 11:35)    点击:72
用人单位会如何逃避对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尽管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关系并 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就是说,现实劳动关系中仍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有些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这是违法在明处。也有相当数量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所谓的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将劳动关系转变为承包、合作等劳务民事关系,变相地逃避用人 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但不管用人单位如何偷梁换柱,法律最终总会还劳动者一个公正的真相,用人单位也将加倍地承担应负的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姜明祥律师提供“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姜明祥律师,姜明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姜明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9171927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姜明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济宁律师 | 济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姜明祥律师主页,您是第1761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