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取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无过错方获得应有份额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4 14:52) 点击:129 |
2005年10月20日,刘仍安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在上海市某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仍安律师在接受女方当事人李某的委托后,详细听取了李某关于案件情况的介绍,得知,目前李女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没有掌握,只是估计有二百余万元。情况对李女士十分不利,且男方多年来一直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给李女士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如果不能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此次离婚诉讼中李某的财产分割份额及精神赔偿均无法得到执行。鉴于此,刘仍安律师在起诉前,运用自己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耐心指导李某如何取得财产线索,同时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成功调查出李女士从未掌握的财产共计一百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李女士获得了三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