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姜明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智取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无过错方获得应有份额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4 14:52)    点击:129

  

  2005年10月20日,刘仍安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在上海市某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仍安律师在接受女方当事人李某的委托后,详细听取了李某关于案件情况的介绍,得知,目前李女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没有掌握,只是估计有二百余万元。情况对李女士十分不利,且男方多年来一直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给李女士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如果不能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此次离婚诉讼中李某的财产分割份额及精神赔偿均无法得到执行。鉴于此,刘仍安律师在起诉前,运用自己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耐心指导李某如何取得财产线索,同时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成功调查出李女士从未掌握的财产共计一百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李女士获得了三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姜明祥律师提供“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姜明祥律师,姜明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姜明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9171927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姜明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济宁律师 | 济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姜明祥律师主页,您是第17481位访客